更新时间:2022.09.17
如果是离婚后再登记结婚的,则需要离婚证或者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如果是第一次结婚的,则不需要提供离婚证,只需要提供本人无配偶的相关证明即可。 对于二婚的当事人,登记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
一般是没有用了,除非对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有争议的,需要向法院起诉,作为婚姻关系证明。 离婚证的法律效力: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 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
再婚登记需要离婚证。 离婚证、离婚判决书为离婚证明。离婚的人再结婚的需要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判决书)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 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
结婚证是假的,就没有建立夫妻关系。想要分开的人不需要像夫妻一样办理离婚手续。未婚男女住在一起本质上是同居。如果没有子女财产纠纷,解除同居只需要单方面的意愿,不需要对方的同意。同居关系不稳定,不受保护。因此,如果同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
收集离婚证据的,离婚证据包括出轨的证据、家暴的证据、分居两年的证据、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等。人民法院对于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规定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应当包括起诉状以及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法院在开庭前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进行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
新式枣红色离婚证自2004年1月1日起启用,2004年7月1日起不得再使用旧式婚姻登记证。因此,最后使用老式绿色离婚证的时间为2004年6月30日。
夫妻离婚证是一样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离婚的夫妻在拿到了离婚证之后也应该要好好的保管起来,因此只有保管好离婚证,将来再婚或是复婚都需要用到。
离婚时需要的证据可能有: 1、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2、有抚养孩子能力的证据; 3、自己无过错,但对方有过错情节,可申请损害赔偿的证据; 4、婚内承担较多义务可申请经济补偿的证据; 5、需要经济帮助的证据; 6、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
一方补办离婚证的,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离婚证明书和离婚证的区别如下: 1、制作机关不同。离婚证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而离婚证明书是指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 2、产生程序不同。离婚证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才有,离婚证明书一般出现在法院调解、裁判离婚案件的程序中。
离婚证明书和离婚证的区别如下: 1、制作机关不同。离婚证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而离婚证明书是指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 2、产生程序不同。离婚证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才有,离婚证明书一般出现在法院调解、裁判离婚案件的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