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 在死刑复核权回收之后,应当根据诉讼的规律设计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尽管其不同于一审、二审程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时,必须完成两项任务: 一是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 二是依
死刑复核结果的进行: 1、原判判处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 2、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 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
死缓复核规定是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向高级人民法院报告他们审理的第一审死缓案件。抗日期满后,当事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主动报高级人民法院审查。 审查死缓案件时,高级人民法院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对死缓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审查的
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核准权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针对缓刑的相关规定来看,缓刑具有以下的特点:1、对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真心悔过的犯罪人给予一定的宽恕的制度;2、需要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的轻罪刑罚才能适用缓刑;3、累犯不能适用缓刑;4、
死刑复核程序只适用于死刑案件,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只能是高级人民法院,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
死刑复核的期限一般为两个月以上。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而通常,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甚至需要数年。
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后: 一、现存的突出问题 1、死刑复核程序下放的危险; 2、死刑复核的范围不明确; 3、死刑复核程序诉讼构造的缺失; 4、死刑复核的审理期限没有规定。 二、修改完善的建议 1、收回死刑核准权; 2、明确死刑复核的范围; 3
死刑复核程序的审理期限:以三个月到六个月为宜,对重大疑难案件需要延长的,可以经过报批延长,但最多不能超过特定期限。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
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后是: 1、审理的对象具有单一性和特定性; 2、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必经的程序; 3、死刑案件的核准权,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缓刑的特点: 1、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 2、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 3、对被告人暂不处以刑罚。缓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