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按下列标准规定执行: 对住房收取的,每套收费标准80元。 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每宗收费标准为:100平方米(含)以下的80元/宗,100—500平方米的120元/宗,500—1500平方米的20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按下列标准规定执行:对住房收取的,从现在按房屋价值定率计收、按房屋建筑面积定率或定额计收、按套定额计收等,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80元。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我省规定每宗收费标准为:10
1、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抵押登记,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和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 2、受理申请; 3、审核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以及提交材料; 4、登记; 5、收费发证。
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不动产权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不动产
房屋抵押不登记无效。当事人进行房屋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由登记机关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房屋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法律规定以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有权对该抵押房屋优先受偿。
房产预抵押到抵押登记有期限,为九十日。根据法律规定,房产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进行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将会失效。如果在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合同当然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成立。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是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房屋抵押登记的办理流程: 1、申请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2、受理申请。 3、审核。 4、登记。
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买房抵押贷款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房屋抵押登记当事人携带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等,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