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只有当赠与人要约表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并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受赠人承诺表示接受赠与财产,并愿意履行义务时,赠与合同方为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
有下列责任:1.直接侵权责任。直接侵权行为,是一种直接非法使用著作权或邻接权的权利或妨碍他们行使这一权利的行为。如在有著作权的作品上改变作者署名,对内容进行修改,未经作者允许擅自发表他人作品的都是对作者著作权精神权利的直接侵犯。2.间接侵权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要履行的义务有: 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2、瑕疵担保义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
合同义务根据合同类型不同而不同。如买卖合同中需要承担付款义务或者交付货物的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赠与人的义务有: 1、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赠与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将赠与物交付受赠人并转移所有权; 2、担保赠与物瑕疵的义务,赠与物有瑕疵的,赠与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受赠人,赠与人保证赠与物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如果股东未按约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即构成对其出资义务的违反。从一般法理上讲,公司与股东之间关系的基础是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将自己的财产让渡于公司,形成公司的法人财产权;而公司应当将经营管理权及获益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对内应当承担违约的责任,对外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如实出资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认缴出资后才享有股东的资格,实缴出资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
代签合同的情形不同,产生的责任也不一样,如代签人在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同意下,代替当事人所签订合同是可以的,合同的权利义务也归属于当事人,代签人不承担责任;如果代签人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即代签人在没有取得当事人的委托或者同意情况下代替当事
合同签署后,合同签字的人或其有权代表的被代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如果拒绝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则需要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也即: (1)一般情况下,代表公司签合同,有经济纠纷不用负法律责任,公司合同的签字人其签字行为代表的是
如股东未依照章程规定依法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是: 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补足出资; 2、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
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以下义务和责任: (1)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建立良好生产规范,并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 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
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1、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 2、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3、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4、在双务合同中,债务人表示拒绝履行后,不得以同时履行抗辩权作为抗辩。
用工前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有下列义务:告知义务;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须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