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监视居住的条件是: (一)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公安机关对于已经被拘留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经过审查和进一步侦查后,认为有逮捕必要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这个时限在一般情况下是必须遵守的。考虑到有些案件重大
监视居住关在旅馆是为了方便执法人员办案,可以随时监视当事人的所有事情;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 1、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2、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3、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4、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5、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6、将护照等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自由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范围与取保候审相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检、法机关既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如下: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对于监视居住嫌疑人逃跑民警负责的解释,监视居住期间逃跑被发现的,一般要被逮捕。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别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
监视居住的解除时间是六个月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根据劳动期限的不同也有所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