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9
经过法院审理,判决书生效后,只要被告没有按照判决书,执行判决,原告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应当在判决书生效后两年内申请执行。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个月内能执行。如果基层法院执行不作为,可以半年后申请提级执行,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
这个问题没有准确的时间限制,因为只有当债权人获取了生效的法律文书才能进入执行,而何时能获取生效文书,则根据案件适用的程序的不同而不同。可以确定的是,当事人在起诉获取生效法律文书之后,只要对方当事人不按照生效文书确定的内容去旅行义务,债权人就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在案件受理进入审理,在审限内审结后就可以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受理当事人强制执行申请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有执行的期限,如果被执行人不执行的,法院就会立即强制执行。
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是3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欠债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先通过生效判决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暂时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的,可以中止执行,对方一旦出现财产线索,可以随时恢复执行。也可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