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当事人可以协商、仲裁或者诉讼解决代位权问题。 1、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不能吸收代位权诉讼的管辖,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与代位权诉讼的管辖为同一法院的,则发生管辖竞合,由同一法院另案受理; 2、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超过债权人代
债权人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者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债权人代位权是合同法中又一种新确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
1.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不能吸收代位权诉讼的管辖,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与代位权诉讼的管辖为同一法院的,则发生管辖竞合,由同一法院另案受理; 2.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超过债权人代位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次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应
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因债权转让提起的诉讼,管辖地为被告者所在地的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
通常情况下要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也可以向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如果是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按照合同约定,还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
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法院管辖地的确定标准: 1、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2、若当事人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依照其约定。
发生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仲裁或者诉讼解决代位权问题。 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不能吸收代位权诉讼的管辖,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与代位权诉讼的管辖为同一法院的,则发生管辖竞合,由同一法院另案受理; 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
发生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仲裁或者诉讼解决代位权问题。 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不能吸收代位权诉讼的管辖,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与代位权诉讼的管辖为同一法院的,则发生管辖竞合,由同一法院另案受理; 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
根据《民法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