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在我国公司股东退股法律规定的情形: 1、股权转让; 2、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股权; 3、股东利用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4、股东退股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法》对股东退股的规定有,在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等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进行登记。
有限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是经常会在转让价款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达成目的。 二
股东要求司法解散公司的正当理由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此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挂名法人的退出方式如下: 1、与公司股东协商,要求撤销法人。表达不想挂名的意愿,向工商部门投诉。公司股东一般同意; 2、辞职。公司员工被注册为法人的,可以通过辞职强制退出注册法人; 3、行使法人权利。如果公司股东不允许退出注册法人,可以通过
挂名法人的退出方式如下: 1、与公司股东协商,要求撤销法人。表达不想挂名的意愿,向工商部门投诉。公司股东一般同意; 2、辞职。公司员工被注册为法人的,可以通过辞职强制退出注册法人; 3、行使法人权利。如果公司股东不允许退出注册法人,可以通过
注册法人的退出方式如下: 1、与公司股东协商,要求撤销法人; 2、辞职。公司员工被注册为法人的,可以通过辞职强制退出注册法人; 3、行使法人权利。如果公司股东不允许退出注册法人,可以通过行使法人的一些真正权利,迫使股东主动更换法人。比如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