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产品损害赔偿的范围有: 1、造成受害者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2、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赔偿范围包括: (1)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 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产品缺陷造成受害者人身伤害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第二,造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者的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
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有: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本身的损失以及消费者因此而产生的运输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的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应由消费者另行向责任人主张产品质量责任。
缺陷产品可能引起的损害后果,有以下四种情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精神损害及产品自身损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
(1)市政和道路交通设施在定损中按损坏物的制作费用及当地市政、路政、交管部门的赔偿标准核定。 (2)房屋建筑:了解房屋结构、材料、损失状况,然后确定维修方案,最后请当地建筑施工单位或公估公司对损坏部分及维修方案进行预算,确定最低修复费用。
产品质量损害是有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产品质量缺陷造成消费者严重人身伤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 1、财产损失,是指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的,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因违约给相对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还应包括合同履行后相对人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可能造成的违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