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
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仍然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因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只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发放工资,而用人单位逾期还不发放工资的时候,才可以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拖欠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进行补偿。
只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发放工资,而用人单位逾期还不发放工资的时候,才可以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拖欠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进行补偿。
公司拖欠工资没有经济补偿,只要把拖欠的工资在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给劳动者就可以。但是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则需要按照拖欠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到一百进行赔偿。
如果员工因老板拖欠工资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老板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经济补偿金工资基数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标准支付。满六个月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补偿。
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