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
民事诉讼撤诉的情形有: 1.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在受诉法院通知之期间内仍未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能获受诉法院批准而仍未预交的;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原告申请撤诉的。
根据法律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范围有: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根据《民法典》的法律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包括: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出现即引起时效的中断。 2、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
追诉时效的中断,也称追诉时效的更新,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以前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律规定的事由终了之时,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我国法律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后罪成立之日起计算。即在追诉期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信访举报刑事诉讼时效不中断。只有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或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犯罪行为才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申请调解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
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或达成还款协议。 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