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应该这样处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行政违法行为有: 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 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 3.内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
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 1、立案; 2、调查取证; 3、调查报告; 4、审查、决定; 5、事先告知; 6、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执行; 8、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步骤有以下这些: (一)听证开始前,书记员应当查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等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并宣布听证纪律; (二)听证主持人核对听证参加人,宣布出席听证的听证员、书记员和案件调查人员名单,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的程序分类有两种:1、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2、一般程序,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
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步骤为: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 4、做出处罚决定; 5、送达处罚决定书。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三次部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