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没有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问题。 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没结婚证离婚的方式: 1、若双方未办理结婚证的,未登记的不产生婚姻关系,自然也不需要办理离婚,按同居关系进行处理。 2、若双方因离婚证丢失、损坏而无法提供的,则可以持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若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根据结
没领结婚证一般不涉及离婚,财产应该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对于同居期间产生的共有财产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但在1994年2月1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双方财产按照夫妻之间的财产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结婚时间年岁太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出具证
没办结婚证的,未成立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根据规定,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婚姻关系实行的是登记制,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需要办理登记,否则双方只属于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的只需由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即可。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
没领结婚证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要想离婚,应先去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登记。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可自行协商解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二人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
如果没有领结婚证就不算是离婚,只能算是解除同居关系,孩子的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不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对孩子抚养、抚养费、财产分割问题等达不成一致意见,只能由一方到法院起诉,起诉的案由是解除同居关系,然后由法院来判决孩子抚
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构成事实婚姻的,即使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也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双方没有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构成事实婚姻,也没有办理结婚手续,那就不需要协议离婚,因为双方根本就没有婚姻关系。
想离婚却无法提供结婚证,大致有三种情况: 一、当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而没有结婚证。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
没有结婚证,因为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法院不能判决男女双方离婚,只能让双方当事人解决同居关系。如果当事人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