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由双方约定,双方约定的利率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是合法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最高为利率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但是本金以及合理部分的利息还是需要按时偿还。
民间借贷利息规定: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其中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020年8月18日最高法院对《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利率的“两段三区”进行修正,将2020年8月20日后的民间借贷案件利率保护上限调整为4倍LPR。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
1、未约定利息,无权主张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2、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的24%,受法律保护3、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的36%,超过部分的利率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向借款人偿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未约定利息应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借款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重新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该借款的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25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其中的“一年期贷款
民间借贷2分利息,如果将其转化成年利率则就是24%,这一比例并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的规定,故受到法律保护的。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相关规定,借、贷两方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为24%,如果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
民间借贷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借款事项订立两份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其中“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