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区别离婚和撤销婚姻的方法: 1、性质不同,离婚时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只有双方就离婚;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只要被胁迫的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被胁迫,就不需要对方同意; 2、时限不同,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随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可撤销婚姻要求被
离婚的情形不包括法院对婚姻进行撤销,可撤销婚姻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自行撤销。主要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
可撤销婚姻不算离婚,因为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而离婚的是指夫妻双方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合法的夫妻,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可撤销的婚姻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撤销。 诉讼程序,即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婚姻: 1、受胁迫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 2、请求撤销婚姻的诉讼,一律应当以
婚姻记录撤销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2、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3、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签字; 4、但是人宣读申请书并签字; 5、婚姻登记机关报民政部门或乡政府审批后,予以公告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有: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结婚后属于法定可撤销婚姻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婚姻进行撤销。婚姻被撤销后当事人不算离异,而是回到未婚状态。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婚姻如下: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撤销的婚姻为无效婚姻,既然是无效婚姻,双方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因此再登记结婚不算二婚。 (一)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流程如下: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 ①起诉状; ②身份证、结
根据法律规定,撤销婚姻是不算离婚的,撤销婚姻视为婚姻自始不存在。可撤销婚姻的情况有: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不能撤销,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主张婚姻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