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 1、一方婚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的用品;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6、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根据这一规定,夫妻既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 既可以对全部夫妻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
以下财产算婚前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
夫妻共同财产包含的范围具体如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界定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为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包括如下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另外,根据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
夫妻特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1、一方因遭受身体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2、一方专属的个人生活用品;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夫妻特有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可以适用没收财产的对象是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实施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夫妻财产有以下约定效力:依法成立的夫妻财产协议,自成立时生效,即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进行约定,该约定自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并签字或盖章时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