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公司分立时的债务承担原则如下: 1、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债权人在分立前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其
公司法现金管理的内容: 1、各单位所有现金,除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外,其余必须存入银行,各单位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各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按本单位日常零星现金开支的三天需要量核定。 3、各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支付职工工资、津
公司设立登记管理规定是: 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 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
公司分立后债务的承担原则: (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二)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派生分立新设立的公司的是子公司。子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法人资格,可以申请破产。分公司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申请破产。
关于设立分公司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公司设立异地分公司的条件是: 1、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分公司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企业设立的条件是: 1、有符合要求的股东或发起人; 2、有符合要求的出资额; 3、有公司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 4、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如下: 1、公司设立是成立的必经程序,而公司的成立则是设立的法律后果或直接目的; 2、公司设立是一种行为,而公司成立则是设立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和事实状态; 3、公司设立只构成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等等。
公司设立分公司,一般有四个流程,具体如下: 1、至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等; 3、公司登记机关经审查,符合设立条件的,发给《营业执照》; 4、由总公司持分公司的《
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设立子公司需要的条件有5个:设立子公司要求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并且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需要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子公司要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确定公司名称,并组成公司机构。要求子公司是依法设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