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现行公司法148条对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进行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实施挪用公司资金、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等行为。
公司法公司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公司设立董事会的原因是更好地管理经营公司。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相关法律对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规定如下: 1、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2、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3、法律对上市
公司设立登记瑕疵原因: 1、公司设立主观瑕疵,是指发起人或股东个人的设立行为中存在的瑕疵,比如发起人或股东没有行为能力或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2、公司设立客观瑕疵,是指设立行为本身的瑕疵,比如发起人或股东不足法定人数。
分公司的设立流程是: 1、准备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注册资金; 2、申请核准公司名称; 3、申请分公司的设立登记; 4、予以登记后,领取营业执照; 5、开立银行账户; 6、申请税务登记; 7、刻章。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有: 1、概念不同:公司设立的概念前已述及。公司成立则是指公司在实质上依公司法组织设立,完成申请设立登记程序,经登记机关审核发给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 2、性质不同:公司的设立,系为组织公司之发起人之设立行为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法律规定: 1、《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新的公司法规定内容是对公司的设立、公司的类别、公司的组织机构、经营行为等各方面进行规范。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设立条件是: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公司住所。
股东会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法律规定是: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定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然后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