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法律规定确认婚姻无效的方法: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依法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确认之诉属于形成权,并不是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有关法律规定,所以并没有相应的诉讼时效。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
事实婚姻不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一般指的是因重婚、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具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而不产生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
未到法定婚龄结婚,解除关系时达到法定婚姻年龄的话,一般不会被判决婚姻无效。结婚后想要离婚的,可以协商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如果案件涉及的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五年后可确认案件过了追诉时效;法定最高刑为五至十年有期徒刑的,则需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需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需经过二十年。
婚姻无效判决不能上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的三种无效婚姻以外的情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以结婚
确认婚姻无效普通程序如下: 1、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 (1)询问证人,或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2)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3)宣读勘验笔录。 2、法庭辩论。 3、法院出具判决。 4、对判决不
确认婚姻无效普通程序: 1、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 (1)询问证人,或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2)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3)宣读勘验笔录。 2、法庭辩论。 3、法院出具判决。 4、对判决不服的
婚姻申请确认无效的流程:夫妻间有婚姻无效情形的,可以由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拿着婚姻无效的材料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确认婚姻确属无效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条件是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无效的条件: 1、重婚。 2、二人之间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规定,婚姻被法院宣告无效后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