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
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实践中涉及受害人或者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如何计算的问题。在前往治疗或者转院中
交通事故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比如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
分为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1、根据我国的相关司法解释,营养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误工费的计算,若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2、交
交通事故赔偿: 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没有具体的数额,需要看受害人伤情和交通事故的损失。责任方除了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外。还要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适当的营养支持能显著地改善受害人的营养状况,
交通事故营养费通常是根据医院出具的意见确定。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一般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标准为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营养费,它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1、确定被抚养人人数。 2、确定被抚养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 3、确定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年限。 4、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数额。 5、不得超过限制性额度。
交通肇事后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么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按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费计算,计算时间计算到18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60岁以上的的,每满一年少计算一年。
计算交通事故赔偿中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方法: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按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费计算,计算时间计算到18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60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少计算一年。
营养费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请法医作出鉴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