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配偶为地方人员,军人要求离婚的,由军队政治机关领导根据情况进行调解;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签发离婚证明;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坚决不离婚的,可以与对方所在单位或者当地有关部门协商调解。调解无效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
军人离婚案件受理条件如下: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对军人的婚姻给予特别的保护。若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无论双方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要先经过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并且双方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向法院提出
1、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
军人离婚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双方通过诉讼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也就是说要和军人离婚,必须通过军人本人的同意,如果军人不同意就不可以随便与军人离婚,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体现了我国对于军人这一特殊群体的保护。
军人离婚案件受理条件: 1、原告为适格原告,并且在起诉离婚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明确的被告; 3、双方之间已领取结婚证,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 4、该案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处理方式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个人所有。如果一方在婚内有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法院在分割财
军人离婚关于财产问题的处理与一般案件的处理基本相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军人的伤残补助金、伤亡保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这些带有个人专属性的款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军人是可以离婚的。对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得经过军人同意,否则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 1、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
1、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
军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办理离婚手续:若双方协议离婚的,须经现役军人同意,然后双方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若双方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军人的离婚首先看是哪一方提出的,我国法律对军人的婚姻特别保护。如果是其配偶提出的,就需要经过军人一方的同意,才能办理离婚;如果是军人一方提出的离婚,则按正常离婚程序进行办理,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但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配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