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死刑犯的遗体应当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对于执行死刑的罪犯在执行死刑后,以下几种死刑犯尸体或者尸
死刑犯死后遗体应当火化,然后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骨灰;没有火化条件或者因民族、宗教等原因不宜火化的,通知领取尸体,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并要求有关单位出具处理情况的说明;对罪犯骨灰或者尸体的处理情况。
一般情况下,孕妇犯罪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于“怀孕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这里我们应该注意两点:一是“可以”取保候审,不是“应当
1、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怀孕的,可取保候审。 2、对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是怀孕妇女,可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 3、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在执行死刑时发现怀孕的罪犯,应立即停止执行。 4、对于被
孕妇判刑5年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所以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属于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
如果死刑犯拒绝辩护的,处理方式为: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在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法院不予准许。
死刑犯死后需要对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及时审查,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骨灰;没有火化条件或者因民族、宗教等原因不宜火化的,通知领取尸体,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刑法还是刑事诉讼法,其共有的保障人权的基本理念都可以很好地保护孕妇的合法权利。在侦查起诉阶段,对于有犯罪嫌疑的孕妇,可适用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有危险性或者不提供保证人、缴纳保证金的,可适用监视居住。在量刑阶段,孕妇
孕妇犯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如下: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的刑法仍然保留了死刑制度,但是刑法上有少杀慎杀的原则,并且对于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爆炸、防火等因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可以通过对其限制减刑,保证其至少服刑二十年以消除人身危险性,尽可能减少死刑适用。但对于决定执行死刑的罪犯,
死刑犯现在的处决方式包括枪决和注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孕妇犯诈骗罪被起诉后,如果证据充足是需要判刑的,犯罪情节不是非常严重的情况下一般会判处缓刑。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