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第1步: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第2步:审核注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注销登记。
税务登记证办理需要的材料要根据主体的性质而定,具体如下: 1、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营业地址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等,还需填写税务登记证申请表; 2、
首次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需自行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和《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存根》各1份,持上述两个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和3张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可前往户口所在地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需先进行网上兵役登记,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肄)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前往镇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的,可委托其亲属到镇武装部领取公民兵役证。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交易合同、房产发票、房产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确认复印件; 5、房屋竣工证明、原件或确认复印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确认复
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需要的材料主要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材料。单位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得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房地
办不动产登记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开发建设主体依法使用建设用地建造房屋完成竣工验收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由开发建设单位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办理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交易合同、房产发票、房产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材料如下:1、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2、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