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身体受到伤害一方的个人专属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进行分割的。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规定如下: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严重
身体权受到侵害的可能获得的赔偿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被害人因受伤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被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脸上被毁容的,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受伤,打工身体受到伤害的民事赔偿,首先要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的鉴定在每个市的大医院都有鉴定中心,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2、赔偿的具体数额要根据医疗情况以及伤残等级鉴定情况确定受损失的大小,因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胎儿受到侵害时,如果出生时为死胎的,这时候可以由孕妇本身代为求偿,因为胎儿在母体中受到损害,母体也会相应的受到一定损害,就可以由母亲作为被侵权人,请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胎儿出生时是存活的,这时候胎儿就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
劳动者是否能同时享受工伤待遇和获得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判断侵权人是否为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致使劳动者受到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获得人身损害赔偿赔偿,也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反之,劳动者
在特定情况下,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能够同时获得。首先,职工发生工伤后享有工伤待遇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其次,第三人侵权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同时也是受害人的民事权利,侵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