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形: 一、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争议,包括要求足额补交引发的争议,即社会保险缴费争议。 二、因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而导致劳动者遭受工伤待遇、失业待遇、生育待遇、养老待遇以及医疗待遇损失的,即社会保险待遇争议。 三、
劳动争议诉讼需要注意: 1、主张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2、劳动争议案件举证方面的自身特殊性; 3、审查案件是否是劳动争议案件。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注意事项:在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其他。
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一裁终局的争议:追索工资、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而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可以直接起诉劳动争议有: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等等。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
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如下: 1.先行调解原则。即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在裁决前,首先应进行调解,不经调解一般不得裁决; 2.回避原则; 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仲裁裁决; 4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我国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为: 1、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 2、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 3、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4、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5、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6、请求解决
行政诉讼受理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决定了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了受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余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了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并非所有行政纠纷,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
劳务公司经营范围主要经营范围:劳务派遣、劳务服务、劳务分包、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人才招聘、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人才租赁、对外劳务合作、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咨询、劳务派遣服务、人才择业咨询指导、人才推荐、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
劳动监察受理范围: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