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适用。根据刑法的规定,累犯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但并未规定累犯不能减刑。因此即使是累犯,只要满足《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仍然可以减刑。在我国的刑法规定中,累犯包括两种类型。一种累犯叫一般累犯,另外一种叫特殊累犯。 (一)一般累犯。所谓一
信用卡诈骗罪能否适用缓刑取决于具体情况,符合条件的可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对于十八岁以下的人,孕妇和七十五岁以上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 1、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 2、在数罪并罚后,如果宣告刑仍符合缓刑的条件时,能否再次宣告缓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观点相互对立的情况经常发生。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可以折抵刑期,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 1、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 2、在数罪并罚后,如果宣告刑仍符合缓刑的条件时,能否再次宣告缓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观点相互对立的情况经常发生。
缓刑期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
被判处缓刑又犯罪的可以构成累犯。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
如果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放火、决水、爆炸、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的,不适用缓刑。因为上述罪行最低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缓刑后有犯罪会加刑,即实行数罪并罚,同时对缓刑予以撤除。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人民法院撤销缓刑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犯罪时怀孕的妇女满足于以下条件的,可以适用死缓:应当对其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且不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等不适用死刑的情形。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 1、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 2、在数罪并罚后,如果宣告刑仍符合缓刑的条件时,能否再次宣告缓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观点相互对立的情况经常发生。
强制猥亵符合缓刑法定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于18岁以下的人、孕妇和75岁以上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悔罪
累犯不适用缓刑和假释。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