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被征收人对房屋的价值评估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是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方法有: 1.根据实际评估时间点计算重置价值; 2.预估预期收益进行计算; 3.参照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值; 4.预估土地开发后扣除相应税费的价值进行计算; 5.评估土地在进行实际区位确定的价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房产评估报告一年内有效,从评估公司出具报告之日到第二年的对应日。根据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规定,估价报告有效期一般为1年,即从出具估价报告之日起1年内有效。估价机构对估价报告有效期的规定可以短于1年,但不应长于1年。对估价报告有效期规
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践中,基本有以下几种方法来进行评估:市场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该评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评估对
拆迁房屋价值的评估: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
实践中,被征收人在收到评估报告时,会对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评估程序等问题产生异议,针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公示期间可以修正。第一步是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在公示期间,当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时,出具报告
拆迁的行政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