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0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立案标准为: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等情形的。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等情形的。
行为人犯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且受贿数额较大的,一般会被法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受贿行为的,依照上
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职务行为,则当然属于单位行为。而一般工作人员超出了职权范围,即便是为单位利益实施的犯罪,也应认定为个人犯罪。以决策事由是否超越职权来界定是单位行为还是个人行为,不符合单位犯罪意志的形成机制。超出职权的
行为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应这样量刑: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
关于构成本罪的客观要件,有两种情况:一是数额;二是情节,即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对于收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本罪,对于收受数额虽未达到较大,但是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可以定罪,这样规定包容了一些虽未达
我国的刑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受贿罪的区别从以下两点进行区分:第一、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关系密切的人。而后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自身;第二、客观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立案标准: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正当性;本罪客观方面主要是利用影响力,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构成此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
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就是该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关系密切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三、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