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帮助别人做担保贷款的,如果借款人无能力偿还贷款的话,担保人有责任和义务偿还该欠款的,在承担完还款责任后,再向借款人追偿。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担保人再次贷款时会受到一定的贷款条件和最高贷款金额的限制。
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担保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能对担保人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如果担保人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有能力偿还债务、而拒不偿还的,法院有权对担保人追究刑事责任。若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
担保人不还钱可以起诉,要求担保人根据情况还款: 1、如担保人暂时无力偿还的情况,可与债权人在执行中达成和解,延期或分期偿还。 2、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贷款的,债权人起诉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依法判决债务人归还贷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贷款人不能偿还欠款,按照担保法相关规.定,贷款担保人就必须按贷款协议履行连带责任,就是代替贷款人还款的责任。担保人还款后,可以自行对贷款人进行追偿,例如处置贷款人财产。
借款人不还钱,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根据不同保证类型承担责任的方式和条件并不相同。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
冻结银行卡需要一个法律的诉讼执行程序。首先债权人起诉,拿到胜诉的判决后到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的人才会到银行调查,然后才会冻结你的银行卡。这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最快也得大半年。如果担保人的银行卡被冻结,就只有只有先还债于债权人,然后到银
贷款人自杀的,担保人需要还款,如果担保人是一般保证,则可以先以贷款人所有的资产进行清偿,如果担保人约定了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需要对债务人无法按期履行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贷款人死亡,债务并不随之消亡,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仍然存在。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但值得注意的是,继承人可以主张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
借款人到期未偿还欠款的,担保人即负有代为偿还的责任。具体担保责任的承担因担保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
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连带保证的,保证人可以帮债务人还款。
银行贷款了还能做担保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能否做保证担保由贷款银行决定,主要审查保证人偿债能力和征信情况。 担保的形式如下: 1、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2、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
可以起诉。如果到期贷款人不能归还贷款,作为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所以,具体需要担保人履行自己的担保义务,偿还贷款之后,再向贷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进行追偿,要求贷款人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