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是: 1、由实施高空坠物行为的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2、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3、物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如果有确切的证据就可以报警。高空抛物严格意义上讲,是属于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范畴了。但是没有故意利用高空坠物伤害他人,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等违法犯罪嫌疑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理。 如果高空坠物造成受害人死亡或者重伤的,公安机关应该作为刑事案件
高空坠物没有伤人的情况下,一般也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否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应当根据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来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是需要追究治安处罚责任的,构成了犯罪的还需要追究有关刑事责任,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高空坠物和高空抛物的处罚:高空坠物伤人并非整栋楼都应承担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不造成任何后果,不存在责任问题。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
高空坠物的法律条文是,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有具体侵权人的,侵权人承担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是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侵权可能性的除外。
高空坠物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建筑物禁止一切高空抛物的行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
高空坠物的法律条文是,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有具体侵权人的,侵权人承担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是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侵权可能性的除外。
合同法中对于高空坠物没有相关法条,但是《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有所规定,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工地高空坠物是指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法律禁止行为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有此行为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对受害人
高空坠物连带责任是,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
高空落物与高空坠物伤人的侵权责任应由侵权人依法承担。如果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