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挂名股东可能会承担债务。如果实际出资人未通过挂名股东,实际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则公司债务人可以请求挂名股东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一人公司股东要承担公司的债务,但是只有在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其财产的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并不需要承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履行了出资责任后,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所以公司债务不能让股东偿还。
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股东、法人变更后,原公司债务由继承人承担。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发生其他重大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登记,并公告。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
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公司股东及法人变更后原公司债务由继受者承担。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股东是否要承担公司债务,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 1、通常情况,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2、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下,股东只对公司承担责任,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公司债务股东一般而言是不需要承担的。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
隐形股东不用承担债务。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债务由公司自行承担,技术股东通常不需要承担,但是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
公司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但特殊情况下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不承担。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