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中外合资公司的注销程序: 1、按照公司董事会、股东的决议,获得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批准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 2、公告,并出具清算报告。 3、进行税务登记注销。 4、进行海关、财政、统计部门的注销核准。 5、外汇登记证注销。 6、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有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
注册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符合申请条件: 1.公司设立涉及外商投资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需经审批机关批准。 2.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五十个以下)。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
设立外商投资公司手续如下: 1、确定公司名称后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对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核准; 3、股东制定公司章程; 4、履行出资义务; 5、申请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规定,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手续如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外商投资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根据法律的属地管辖原则,理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受我国法律保护。
申请人到市政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递交资料,办理部门对材料进行核准审查,申请人符合登记条件的,政务部门准予登记,申请人完成注销后制作通知书,最后领取通知书。
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的程序: 1、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应当取得审批机关批准,持《批准证书》和批文,向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原登记机关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和企业档案转交外资企
外资分公司注销流程是: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商务部门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
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3、隶属公司章程(原件); 4、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要求: 1、以独资形式或合资形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 2、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国内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申请前一年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流程: 1、申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 2、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手续; 4、办理用地手续; 5、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6、银行开户; 7、税务登记; 8、海关备案手续; 9、办理统计、财政管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