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撤回要约无需担责。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要约后,该要约失效,不需要承担责任。
要约可撤回,但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如果要约已经到达相对人的,则要约不可以撤回,但是符合撤销的条件的,可以撤销。
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申请撤诉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
可以撤回口头承诺。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如果撤回承诺的通知于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则承诺已生效,合同已成立,受要约人不能撤回承诺。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
1.通常来说,只有在准备注销工商登记的前提下,才予以注销税务登记。 2.如果无注销工商登记的计划,那么,不应没理由注销税务登记,就算公司暂无经营,也是必须依法进行税务零申请的。 3.因此,如未有注销工商登记的规划,且未发生应注销税务登记的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对公司享有一定权利的,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侵害公司的利益。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侵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要求股东对公司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不能收回股份。股份是个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其他人无权决定该合法财
股东没有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公司法确立的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要求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应当经常保持与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公司资本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增减资本,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公司入的股份能退出来,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以及法定情形下请求公司回购的方式退出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
不可以。分公司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它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上连公司都不是,更不存在能否股份制的问题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
合伙人可以将自己股份转让,但是应当经所有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债务应当由所有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