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借款事前被扣除利息不可以,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借款人不可以提前扣除借款利息,如果提前扣除了借款利息的,则应当按照实际借款计算利息以及返还借款。
注册资本金必须是企业或者其股东自有资金,而且银行贷款要有明确的贷款用途,在贷款通则中是不允许把贷款用做注册资本金的。 注册资本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由财产的数额体现,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时由资金的增减而
预先将利息在本金中扣除,是现实生活中非常常见的做法,然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凡企业投资者,按照公司章程或投资者约定的出资时间,在不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投资公司为五年),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
注册资本印花税率是万分之五。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
关于企业由于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
罚款不可以税前扣除。刑事法庭对单位作出的罚金判决,是不允许税前抵扣的,此外还包括各行政单位,对于企业作出的行政罚款,也不能在税前先进行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对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还款一般视为先还利息。首先,根据交易习惯可知,先还利息、再还本金是一般的借款合同的交易习惯。合同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没有办法确定的事项,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来进行确认。因此,根据交易习惯,借款人还款一般视为先还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订立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币种、用途、数额、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等其他重要内容。如果双方经过协商不对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