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7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一般都是指定的专业鉴定机构。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
交通伤残鉴定程序规定是: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委托鉴定应根据被鉴定题目的性质和难度,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对于因技术原因无法在20日内完成的,经设区的市公安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害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
对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的具体时间规定:伤残鉴定结果一般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出来,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的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等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 (2)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 (3)二次手术费、二次手术的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 (4)美容、修复等费用。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交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
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一般有四个流程,具体如下: 1、被鉴定人携带资料,需要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等相关项目的鉴定; 2、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提交
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后做交通伤残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认定的参考标准如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头面部损伤致一眼盲目3级以上; 3、脊柱损伤致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等等。
交通事故需要申请做伤残鉴定的,在治疗终结后,可以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后三十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