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隐名股东主要有以下几大风险:第一,隐名股东不具有公司股东的身份而无法亲自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比如投票表决权等;第二,隐名股东所拥有的权利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而显名股东登记于公司文件中,可以对股权进行处分或者滥用股东权利,因此隐名股东的权益可
隐名股东,就是投资人使用别人的名义持有而自身享有权利的公司股份,隐名股东因为种种原因没办法确认其显名股东的身份,实际上,其承担对公司的投资责任。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禁止隐名股东,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如下: 法律不保护其投资利益;
借据和借条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只是两种的说法不同而已。无论是借条还是借据,都是表明借贷双方在借贷行为发生时,债务人向债权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有效债权凭证。借据和借条一般比较常用于个人或者单位向个人或者单位借贷现金、财物的时候所写的一种凭证。“
通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转让股权时,都需要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以转让其拥有的部分或者全部股权。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都必须遵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这样才能让股权转让的风险最低。股权转让的风险包括以下几种: 1、合
借名买房的风险包括: 名义产权人可能会反悔。名义产权人反悔的话,而出资人又无法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等,就会很难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 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如果银行查出实际购房人和贷款人身份信息不一致,则可能提前解除合同。 名义产
借条有没有法律效力,主要看书写是否符合法律要求。一般借条主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如果没有。出借人那么借条就。是无效的如果没有出借人名字的借条也是有效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借条的效力已经大大的减弱了,不足以
公司增资也就是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从公司这个角度来讲,公司对外承担的责任会更大;从公司发起人的层面来讲,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增资的股东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的发起人要和没有完成出资义务的股东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分居拖着不离婚的主要法律风险在于,双方只是分居的话,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的解除,这时候如果自己一方与他人同居或者重新登记结婚的话,可能会触犯刑法规定的重婚罪。同时,对方可以以夫妻的名义,作出一定的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法律效力。这时候,分居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香港人因为不具有内地购房资格而找内地人进行房产代持的情形,而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代持合同可能会面临合同无效的问题,因为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是规避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合同法第五十二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在转让公司股权时,应从程序以及实质两方面审查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应注意以下: 一程序上是否合法,公司对内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但是在对外转让股权时,应注意是否经过公司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如果其他股东不
借条应该按照以下内容写才合法有效: 1、借款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包括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并要求借款人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用途,需要借款人写明借款的目的; 3、借款期限,明确借款发生的时间和还款时间; 4、此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补充协议和原协议一样,应该是双方自愿签署的,一方无权强迫另外一方签订补充协议。而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补充协议必须写的条款主要有: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因为即使是订立补充协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工程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