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案件从立案到出裁决一般在45天内,最长不超过60天。如果裁决劳动者胜诉,裁决书有履行内容,公司逾期不起诉到法院的话,应当主动履行。如果公司在裁决生效的情况不主动履行,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
劳动争议的仲裁期限是:必须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需要四十五日内出结果,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计算;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
劳动纠纷的审理期是5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天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是否受理该申请。不予受理的,需说明理由。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仲裁庭裁决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的,可以就该
劳动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由仲裁庭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受理劳动仲裁要5日。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告知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劳动仲裁案件一般会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结束,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