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社会保险法规定,在终止劳动关系前已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失业人员,且失业并非因为当事人的意愿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上报失业人员名单后,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在当地的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手续登记后,失业保险
劳动者在无劳动合同时离职,如果是主动辞职的,不能申领失业金;如果是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可持解除合同的证明去依法申领失业金。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
边工作边领失业金是犯法的。如果失业人员已经重新就业,就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若失业人员以欺诈手段骗保的,则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其退回,对其处以罚款。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1、劳动者和就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金满一年以上 此项条件是为了说明劳动者在领取失业金之前有较为稳定的职业和稳固的收入。 2、非因劳动者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 在正常上班的情况下,劳动者因为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愿意中断就业;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员工自己离职,不能领取失业金。失业金领取条件之一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
离职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后,发现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
辞职不可以领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
自离没有失业金领取。因为自离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只有符合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