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医院医疗事故的起诉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医疗事故诉讼,患方只要在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即可以提起诉讼,其案由既可以按照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诉,也可以按照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起诉。如果是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
可以到当地的卫生部门投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 (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 (四)对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行为给
由于医疗过失导致医疗事故的,一般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事故属于民事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由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医疗纠纷有好几处投诉地点,如果是在医院,可以在医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投诉到医院内部管理部门,也可以直接投诉到县区级卫生局的医政科。
医院收费不合理的投诉方式为:拔打12358物价局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违反价格和收费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价格主管部门处理价格举报,适用规定。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
过度医疗的鉴定是的基本准则是:对病人的诊疗总体上是趋好还是伤害。在治疗中,要看医生的目的何在,治疗是否产生预防作用,是否减轻了病人的痛苦,是否能延长病人的寿命。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过度医疗的基本特征如下: (1)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 (2)采用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 (3)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 (
过度医疗是医生违背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脱离病情实际需求,实施不恰当、不规范、不道德的医疗行为,比如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等。 遇到以上情况患者本人因过度医疗问题可以起诉医院,要求退还多支付的费用。 对于是否存在过度医疗的举证责任划分,
医院不承认医疗过错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
医疗事故可以向门诊部、医务处、院办、党办等职能部门或院领导以及卫生局医政科投诉。患方投诉一般应当在工作时间内,由医疗机构医务科或者卫生局医政科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