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猥亵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强奸构成强奸罪。
是强制猥亵罪。强制猥亵、侮辱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犯本罪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猥亵罪和强奸罪的构成要件,猥亵和强奸的区别在于: 1、猥亵侵犯的是他人的性羞耻心,即行使猥亵行为时,受害人由于被猥亵,产生羞耻的心理。而强奸是严重侵犯性权利的行为; 2、猥亵的行为对象包括男性和女性,但是我国法律规定,强奸
法律规定中的猥亵罪,只有强制猥亵和猥亵儿童两种罪名,具体的判定条件,就是看有没有违法情况,像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这些都是猥亵罪。
广义上的猥亵行为包括强奸,由于刑法对强奸行为规定了单独的罪名,强制猥亵罪中的实行行为必须是指性交以外的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为。二者在犯罪客体、犯罪对象、客观方面、主观方面都有区别。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妇女儿童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不能视作犯罪。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
(1)犯罪主体不同。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
猥亵和性侵的区别为:性行为不同、行为不同、相关罪名不同。 一、性行为不同 1、猥亵:受到猥亵的受害人未发生性行为。 2、性侵:受到性侵后的受害人发生性行为。 二、行为不同 1、猥亵:猥亵的行为人为了追求性的刺激,以满足其变态性欲,对他人的身
猥亵和强奸罪区别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
实施一般猥亵,行为人要接受行政处罚,根据不同情节可以处5至15日的行政拘留。强制猥亵,就触犯了我国刑事犯罪。一般是使用了暴力胁迫的手段,还包括其他使受害人不能反抗的行为,比如说趁熟睡或利用药物、酒精致使受害人意识不清而进行猥亵。强制猥亵根据
1、定义不同: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猥亵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意志,强制侮辱妇女的行为。 2、处罚不同:强奸罪最高判处死刑,猥亵罪最高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强奸罪和猥亵罪在概念、量刑和适用对象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强奸罪和猥亵罪一般有以下的3个区别:1、概念不同。强奸罪一般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和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猥亵罪通常是指,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违背妇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