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刑法中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是,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从犯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首先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是指虽然直接实行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其作用居于次要地位的实行犯。这种情形的从犯既可以存在
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认定从犯的标准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起辅助作用包括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起次要作用包括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
刑事犯罪中对从犯的处罚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而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就是从犯,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根据具体的犯罪性质、情节等因素来对其量刑。
犯罪中止的量刑原则是: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刑法对减刑的规定在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犯罪中止量刑的具体规定: 1、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减轻处罚; 2、行为人中止犯罪没有造成任何损害的,免除处罚。
胁从犯,是指本人不愿参加犯罪活动,但由于受到精神上的威胁,并迫于这种威胁而参加了犯罪活动的人,按照相关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我国刑法对胁从犯采取必减主义。即对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是指中国刑法中特有的共同犯罪人的一种。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但是受某种外来的力而被迫参加的; 或者是因受蒙蔽而参与了犯罪,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是指中国刑法中特有的共同犯罪人的一种。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 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但是受某种外来的力而被迫参加的,或者是因受蒙蔽而参与了犯罪,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
对胁迫参与犯罪的,应当根据其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是指刑法中特有的共同犯罪人。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 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但被迫参与某种外力,或因欺骗而参与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发挥的作用相对较小。因此,在共同犯罪分子中,犯的刑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