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被代位人必须要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死者的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他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不发生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在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果被代位继承人因法律原因丧失继承
代位继承的特征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代位继承的条件: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并没有放弃继承,代位继承人有继承权。
代位继承的办理程序如下: 1、如果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 2、如果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不在同一地区,则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的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辈份的限制。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血亲继承人,配偶一方先亡不发生其子女代位继承的问题。
1、代位继承有诉讼时效,时效为3年。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
代位遗产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代位继承人必须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如下人员具有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等。且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规定侄甥能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才有权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 2、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以代位继承。而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发生在被
代位继承需要纳税。代位继承是一种与本位继承相对的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况,代位继承人不属于继承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畴,因此代位继承需要纳税。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的长辈直系血亲继
代位继承的条件主要包括: 1、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2、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 特征: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