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9
劳动法律中没有对劳务合同作出规定,规定的主要是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因为劳务合同中的劳动者一方不受劳动局的管理,不属于法定的劳动关系,因此劳务合同适用民事合同的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中保密协议的内容有:以用人单位和部分员工为主的保密协议对象;包括技术信息、经营管理信息、特殊约定的其他秘密的保密对象及其范围;禁止条款和保密期限;设定的违约责任条款。
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规定:正式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在三十天期满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在三天期满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双方也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有:正式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在三十天期满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在三天期满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双方也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律并没有关于劳务合同的规定。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因为劳务合同中的劳动者一方不受劳动局的管理,不属于法定的劳动关系,因此劳务合同适用民事合同的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工的规定: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仅限于四种: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工规定包括:劳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前通知单位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关于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非过失性辞提;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的终止;经济补偿的情形;经济补偿的计算等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加班的规定只有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加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