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工伤发生后,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申报工伤。 但是申报工伤的时间不同,单位申报工伤的时间是受伤之日起30日内。 个人申报的时间是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
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与是否为工伤无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员工自行去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为一年。只有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员工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去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员工才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撤回工伤认定申请可以再次申请吗:自己本人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以后,是不能申请再次认定的,即使能申请再次认定,也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申请如: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年内,可以继续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向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
职工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复议期间,不可申诉。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可以申请延期。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
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申请而启动的,劳动局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可以向劳动局撤回要求认定工伤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