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第一索要财物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第二索要钱财并没有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所谓要挟方法,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如以
强迫交易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如下: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
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有: 1、客观表现不同:诈骗罪在行为上着重于“骗”,即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而敲诈勒索罪强调“敲”,即实施了威胁、要挟、恫吓等行为。 2、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主观状态不同:诈骗罪受害人是受到欺骗后“自愿”交出财
主要区别于受害人基于什么主观态度交付财物。敲诈勒索,受害人是基于恐惧的心理交付财物,而诈骗罪中,受害人受到诈骗基于自愿的主观交付财物。其次二者在行为实施上也不相同,敲诈勒索是对行为人实施威胁、要挟,而诈骗罪是行为人以欺骗的手段。最后,二者立
敲诈勒索与诈骗罪有五个区别,分别是: 1、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利; 2、客观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被迫交付财物; 3、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主观状态不同。敲诈勒索罪受害
敲诈勒索与串通投标罪的主要区别是:敲诈勒索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串通投标罪的客体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敲诈勒索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串通投标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招标人。
强迫交易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对象是市场交易秩序和别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可以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
强迫交易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强迫交易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2、主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
强迫交易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也就是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是其他的合法权益;敲诈勒索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简单客体,也就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强迫交易罪既能够由自然人构成,也能够由单位构成;敲诈勒索罪只可以由自然人构成。根据《中华
界限有以下几点: 第一,抢劫罪的威胁是对被害人当面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可以是由威胁者当面对被害人发出,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邮、捎话等方式发出的。 第二,抢劫罪一般是对被害人的人身、健康作出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更广,包括破坏被害人名誉等。
1、抢劫罪威胁当面对被害人发出,敲诈勒索罪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邮等方式发出。 2、抢劫罪一般对被害人的人身、健康作出威胁,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更广,包括破坏被害人名誉等。 3、抢劫罪都是当场取得财物,敲诈勒索罪可以事后约定时间。 4
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区别如下: 1、客观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被迫交付财物;诈骗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的交付财物; 2、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主观状态不同:诈骗罪受害人是受到
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有以下区别: 1、不同的对象:敲诈勒索罪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而且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 2、客观表现不同:诈骗罪注重诈骗,即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敲诈勒索罪强调敲,即威胁、胁迫、恐吓等; 3、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