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取保候审的保释金能退。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审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予监禁,但必须提出保证人交纳保释金,以担保被保证人不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保释金的担保是增加的一种担保形式,不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处理措施。如果被保证人没有违反有关的法律规定,司
保释金可以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可以退还。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我国法律规定,犯罪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金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综合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情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条件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
在我国大陆法律中没有保释的说法,我们称之为“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依申请或职权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
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金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综合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情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条件等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并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以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一般来说,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同时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