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起诉离婚后,一方在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内未出庭该怎么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如果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审判。但是原则上来说除非某一方因重病等特殊原因外,法院起诉离婚双方都应该到庭参加法院的诉讼活动。考虑到只有一方参加离婚起诉活动极有可能损害另一方的婚姻权利,若不到庭的一方经传唤后仍然拒不到庭且没有正
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 (1)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下落不明的当事人,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如起诉状、传票
离婚诉讼开庭一方不到场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或缺席判决。 1、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3、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
起诉离婚开庭一方不来的,法院会对这一方进行传唤,如果经过两次传唤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进行拘传。 如果不到庭的一方委托了代理人,并且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或者无法表达自己意志的,则可以不参加庭审,此时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经过审理后认
若被告无正当理由而不出庭应诉的,则丧失质证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结合有关证据规则来对证据加以分析认定。若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
当事人提起诉讼离婚,对方不依法出庭应诉答辩的,由于离婚案件,需要当事人出庭才可以查明事实,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起诉离婚开庭一方不来的处理方式: 1、若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时,另一方不到场的,法官会再次安排开庭时间。经两次传票传唤仍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也可以决定缺席判决。一旦法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就会缺席判决,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过程中,如果原告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一般视为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等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1、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的,只要法院判决离婚就可以离婚。 2、诉讼离婚中原则上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到庭,如果其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