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养子认祖归宗,即养子和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人还是未成年人的,那么被收养人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被收养人已成年的,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子女与生父母需协商确定是否恢复权利义务关系。只有恢复权利义务关系的,成年子女才
养子女有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方式有法定继承以及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之间可以互相约定遗产的分配。
女儿赡养老人的,有法定继承权,而且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民法典》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并且明确说明了,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法定继承人是包括养子女的,养子女享有法定继承权。
一般情况下,梅毒一方不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因为梅毒属于慢性、系统性的性传播疾病,通常会通过性接触、母婴和血液等方式进行传播。如果孩子跟随身患梅毒一方一起生活,那么很容易被传染,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人民法院也不会把抚养权判给梅毒一方,所以
继子女与继父母是否形成扶养关系可以以依据继父母对继子女是否有尽到保护、抚养的义务为依据。若是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于继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
扶养关系有变更的可能性。在两种情况下可以发生扶养人的变更:一种是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如果父母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那么,成年的兄、姐则应依法对未成年的弟、妹承担扶养义务。 另一种情况是扶养成立的条件发生变化。父母死亡时,兄、姐也没有成年,因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
继父母与继子女满足以下条件才是抚养关系: (1)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 (2)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并支付相关支付费用。
女婿不是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依法享有对岳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不论他们是否再婚,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必须指出的是,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时,既不影响其子
离婚时,有没有工作并不是孩子由谁抚育的决定性因素但有很大影响;这不仅需要看孩子自己的选择同时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都会考虑孩子的生活保障问题从而判给有工作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