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公司要注销的,未清偿的债务应当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偿还责任,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有限公司注销的,债务应当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相应的法律规定有:公司在注销前应当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的财产以及债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了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
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列分公司为民事责任主体应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故诉讼时,也可以列总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一般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无能力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执行过程中可以追加总公司
分公司债权债务涉税。分公司是属于增值税政策中的固定业户,所以应该向分公司的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分公司的城建税税率应该以工商注册地址的税率为准,和总公司所在地有可能是不一样的。所有的地税业务,包括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
公司分立后债权由分立后的公司享有,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的,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公司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分公司债务能由总公司承担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不需要承担,但是总公司要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全部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可以申请破产。
不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解散后,股东应当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归于消灭。由于经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财产,由股东依法进行分配后归股东所有。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
公司在注销前应该对债务进行清偿,如果没有清偿债务时就注销的,属于违法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企业的原股东。 依法清算是公司注销的前置程序,但是,仍然有很多公司在注销过程中; 根本不清算,或者以虚假的清算报告来注销公司,更有甚者,明知公司
公司有债务的,一般是不可以注销的。因为公司注销前,是需要成立清算组,并递交清算报告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是需要在清算时就处理的。所以,公司有欠债,是不能注销的。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
公司名称和法人注销,表示公司法定主体资格已消失,是不能再做为诉讼主体资格的。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
首先你要知道,公司注销的原因是什么,具体包括: (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不续; (4)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5)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6)公司被依法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