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
工程建设定额内容分为劳动消耗量、材料消耗量和机械台班消耗量几类。 第二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分为企业定额、消耗量定额和概算定额。 第三按照各类适用专业性可分为施工建筑工程消耗量、基础设备、普通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市政工程消耗量、公工程建设定额内容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结算方式是: 1、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双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进行结算; 2、若工程验收不合格,经施工方修复验收合格后,双方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但发包方可主张由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 3、若工程验收不合格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式:按造价2.5%征收。税务机关核定的所得税率(%)(按税收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取总价10%,应缴所得税按造价10%乘以税率25%计算。建筑施工企业所得税计算方式:按调整后利润总额计算纳税额。
1、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
工程建设定额是一个综合概念,是工程建设中各类定额的总称。是根据国家一定时期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根据不同定额的用途和适用范围,由指定的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的,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和颁发执行。工程建设定额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按定额反映
建筑工程结算注意的事项: 1、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2、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细目与预算定额中的工程细目是否相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套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
建筑工程结算应注意: 1、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2、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细目与预算定额中的工程细目是否相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套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
发生工程决算纠纷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解决。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建筑工程合同决算的内容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2、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
1、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2、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 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
工程质保期是:装修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质保期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质保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质保期为5年;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
结算建筑工程的资料包括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工程项目的变更单、甲方与监理签字盖章的所有变更、新增、调减的项目单据,月进度款单据、超过一定百分比比如10%的材料涨价凭证等材料。